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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0年度基站电力隐患整治专项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详细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昆明市 2020年度基站电力隐患整治专项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码:QT24SG20000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维修金额1200 万元(不含税,税率9%)。工作内容对昆明市范围内基站外市电引入设施和线路存在的隐患进行抢修及整治(含修理费、材料费、工时费等)。抢修整治范围包括基站交流配电箱至供电部门或转供电业主搭电处的线缆、电杆、管道、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设备(包含高压及低压部分,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1.3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1.4.计划工期:按照业主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

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

1.8 本项目划分为 四 个标段,各标段明细如下:

标段

实施区域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中标份额

标段一

盘龙区、嵩明县、寻甸县、东川县

350

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

标段二

官渡区,呈贡区,宜良县,石林县

375

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

标段三

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县

255

第一名55%,第二名45%

标段四

五华区,禄劝县,富民县

220

第一名55%,第二名45%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最多中标的标段数量为2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或申请人所在地税务局官网上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截图及其他证明文件。

2.4.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办法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19年10月、11月、12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社保未标示或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2)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全国范围内的电力施工或电力隐患整治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需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结算依据指结算发票或铁塔商合平台系统截图),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铁塔商合平台系统截图)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铁塔商合平台系统截图)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13)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的;

(14)在商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5)相关服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2 月 19 日至 2020年 2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30 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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