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9年中国联通IP骨干网流量监控分析系统扩容工程项目 已批准, (纸质形式)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2020CUC-JT-PT0042;
2.2 项目概况:目前现网运行的中国联通IP骨干网流量监控分析系统于2010年开始进行建设,已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本次采购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原供应商只需在原有系统上进行本期硬件扩容及新增业务需求的软件开发;其他供应商需在工期、预算范围内,除完成本期工程建设内容外,还应完成自该系统建设以来全部的硬件系统建设以及已实现的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的开发。本期工程无论是在原有系统上进行升级改造、硬件扩容,还是以割接方式实现本期需求,应确保对各项服务、系统能力的持续、平滑支撑;控制项目建设风险,确保China169骨干网、IP承载A网、B网和大客户安全系统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影响现有业务承载。
2.3 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增强IP骨干网流量监控分析系统的处理能力,具体建设内容:
(1)新增网流过滤分流器2台;(2)新增客户安全管理服务器8台;(3)新增控制器2台;(4)新增报表服务器2台;(5)新增IPv6模块4套;(6)新增交换机2台;(7)新增集成服务(含配套设备、建筑安装工程)。
采购预算:1254万元(不含税)。
2.4 项目性质:货物。
2.5 交货
2.6 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全部到货。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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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申请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财务要求: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页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
3.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 申请人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5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报名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报名申请,以下情形除外:①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②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提供其他要求承诺书)
(2)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7号令)等关于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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