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6线升级提升工程(东二环道路)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一二分部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216线升级提升工程(东二环道路)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一二分部(招标代理编号:0724-2000x08N0654),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595.53万元(含税价)。
1.1.2施工内容:对东二环二标段一二分部道路建设中受影响的通信设施进行迁改施工。
1.2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1.3施工区域:乌鲁木齐市。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1.00(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
2.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2.2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须相一致,同时合同采购内容与发票开票项目相匹配;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原则递补中标供应商),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评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 /。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度以来最新一期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本项目须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2.5.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在有效期内)。
2.5.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5名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和2名持有电工证的施工技术人员。
(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①身份证、②资格证书、③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9年度5月1日(含)以后的连续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④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6安全生产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年。
须提供保单彩印件或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手签(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遇上述网站域名或网址发生变更,以更新后的域名或网址为准。
2.8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将否决其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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