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信招标 受中国铁塔股份 山东省 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 山东省 2020年度地铁及隧道类民用通信工程光缆产品采购项目第二次”(SDTT-ZB-2020-00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不含税预算金额为904.71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为1022.32万元。
项目类型: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规模数量:因中国铁塔股份 山东省 2020年地铁及隧道类建设项目需要,现拟采购光缆产品,预计采购规模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1 | 通信光缆 | GYTZA53-288B1 | 73300 | 米 |
2 | 通信光缆 | GYTZA53-144B1 | 63000 | 米 |
3 | 通信光缆 | GYTZA53-96B1 | 1005 | 米 |
4 | 通信光缆 | GYTZA53-48B1 | 5220 | 米 |
5 | 通信光缆 | GYDTZA53-144B1 | 83300 | 米 |
6 | 通信光缆 | GYDTZA53-288B1 | 195400 | 米 |
7 | 通信光缆 | GYDTZA53-384B1 | 8800 | 米 |
8 | 通信光缆 | GYDTZA53-48B1 | 7460 | 米 |
9 | 通信光缆 | GYDTZA53-96B1 | 2460 | 米 |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含税总价不得高于1022.32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投标人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产品(光缆)的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1)标有投标人单位名称的厂房或厂区大门全景照片一张;2)投标产品生产车间内部全景照片两张,照片中应包含投标产品的制作工具、投标产品的制作原材料等内容;3)投标人产品制造厂房的产权证明资料。投标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且产权人应为投标单位本身,投标人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份至今同类产品(GYTZA53及GYDTZA53两种型号光缆)供货合同。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产品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产品(GYTZA53及GYDTZA53两种型号光缆)应具备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标原则
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产品,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含税总价不得高于1022.32万元。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投标人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产品(光缆)的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厂房的相关证明材料,1)标有投标人单位名称的厂房或厂区大门全景照片一张;2)投标产品生产车间内部全景照片两张,照片中应包含投标产品的制作工具、投标产品的制作原材料等内容;3)投标人产品制造厂房的产权证明资料。投标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且产权人应为投标单位本身,投标人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份至今同类产品(GYTZA53及GYDTZA53两种型号光缆)供货合同。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产品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产品(GYTZA53及GYDTZA53两种型号光缆)应具备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标原则
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产品,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价格部分得分也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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