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 塔城 2020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塔城 2020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CG-XJTT-TC-2020041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单一招标项目,预估含税金额200万元,税率13%。具体招标内容为:-48V单台5KW、风机卸荷器5KW、发电设备控制柜,包含产品安装、运保费、辅材及配套安装。
1.2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交货期:收到订单后,最多30个日历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30天之内完成安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数量为1个,份额分配比例为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实施区域:塔城地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2.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
2.5、财务要求: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1日至今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提供本公司财务报告。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应答,若出现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只承认制造应答。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比德电子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4月10日10时00分至2020年04月16日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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