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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2020-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详细说明

中国电信天津 2020-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天津 2020-2022年通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中国电信股份 天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中国电信股份 天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中国电信股份 天津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1.1招标内容:天津市市辖范围内的本地网通信建设工程项目(不包括集团干线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

2.1.2预估规模(不含税):525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1.3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

实施区域

工作内容

监理费(万元)

(不含税折扣后)

滨海 所辖区域及市公司省管项目和跨区域项目

所辖区域内的市管项目以及所辖区域内基站、室分和WIFI项目;省管项目(不含 所辖区域的基站、室分和WiFi项目)和跨区域项目

2100

南开红桥、河西、和平、津南、宁河、北辰、西青、静海所辖区域

所辖区域内的市管项目以及所辖区域内基站、室分和WIFI项目

1600

河东、河北、蓟州、宝坻、武清、东丽 所辖区域

所辖区域内的市管项目以及所辖区域内基站、室分和WIFI项目

1550

总计

5250

注:本项目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包进行投标,且允许投标人可同时中标的标包数量为1个。

2.1.4监理期:以建管单位(招标人或其下属机构)下达的具体订单为准。

2.1.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1.6集中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起两年或实际执行监理费达到中标份额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服务期满重新招标。

2.2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业绩要求:

3.3.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在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相关证明文件;

3.3.2所提供的业绩中的监理费(含税)累计发票金额须达到600万元人民币;

3.3.3所提供的业绩须为本项目同类工程监理的业绩;

3.3.4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框架+订单)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注: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合同)形式业绩的,证明材料须体现订单(或合同)与所属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无法在框架合同或订单(或合同)中明确体现的,投标人须提供由该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关联性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原件备查;资料不全、未体现签订时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3.4.1企业负责人具备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2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3安全监理人员1人,须具备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20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3.4.5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注:(1)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资质证书复印件(全本)和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6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内至少连续6个月);

(2)以上所有人员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人员为本项目固定配备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离或更换,投标人如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建管单位(招标人及其下属机构),并征得建管单位(招标人及其下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3.5.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5.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上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天津地区设置常驻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赁证明)或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完成天津地区常驻办公地点的设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6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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