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215-230028
一、竞标条件
受四川电力设计咨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四川电力设计咨询 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标准化移动检修车间、电力电缆、避雷针等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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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工程 全站共135台6.7MWh储能预制舱和68台变流升压一体机,分为67个3.45MW/13.418MWh储能单元和1个1.725MW/6.709MWh储能单元,储能场总配置容量为232.8MW/905.7MWh。储能场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拟采用4~5个储能分区的储能单元并联组成1回集电线路。储能场配置独立的EMS系统并将信息上送远动。储能场部分包含电池舱、箱变、PCS、EMS系统、及储能站用电系统。(具体舱体功率、容量、数量以及分区方案等内容以初设及最终采购设备为准) 储能场以8回集电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分界点为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头。储能场以2回35kV线路从330kV升压站获取站用电源,分界点为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头。储能场二次舱从从330kV升压站获取10回0.4KV站用电源,分界点为330kV升压站0.4kV开关柜接线端子。 主接线:储能场设置35kV开关站,并通过8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储能站内每4~5个储能分区的储能单元并联组成1回35kV集电线路线路接入储能场35kV开关站。 本次采购设备为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储能电站分布式储能系统集成,交货地点及方式为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出厂价、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及资料、包装费、售后服务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费、其它费用、指定地点运保费等相关费用。响应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设备供应、调试、验收、试验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2 标准化移动检修车间 / 台 2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包3 电力电缆 35千伏、0.6/1千伏 批 1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包4 避雷针 / 批 1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port:sp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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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未曾提到,但需方认为与采购内容整体性有关或影响其正常运行的其它附属设备、材料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内,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需方并不会因中标供方未列明而进行调整单价或总价,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上述设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竞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质保期要求:质量保证期为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24个月。
4. 交货时间
2023年9月30日-10月20日前交货,响应人承诺的最短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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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储能电站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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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竞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制造企业,在中国境内(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制造企业必须满足上述第一条对制造企业的要求,且竞标响应人具有该制造企业针对本竞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竞标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或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业绩且评价良好,并提供相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没有在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竞标。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