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
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有关证明文件。
4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5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