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第二分局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1标项目再生石采购询价单 |
供应商: 电子邮件: | 询价单编号:SYJ20231103 询价日期:2023-11-03 询价部门:二分局物资设备科 |
询价综述 | |
1、 鉴于询价方(购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1标项目再生石采购项目,拟此询价单。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询价单上加盖供方公章。购买方将在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比价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标的供货商。 |
物资设备内容 | ||||||||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出厂价 (元/方) | 运杂费 | 综合单价 | 复价 (元) | 备注 |
A | B | C=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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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石 | 粒径 ≥100mm | 方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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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总计: 含税总计: | ||||||||
报价须知 | ||||||||
1、材料的报价为送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1标项目施工现场(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施工现场)的综合交货单价说明:综合交货单价=原材价+运杂费;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到施工现场所有费用。报价应包含再生石单价及运输到指定现场的所有费用。 | ||||||||
2、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11月09日 17点之前上传。税率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 ||||||||
4、投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建筑行业国家标准各项性能指标要求。 | ||||||||
5、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买方核对发票填写内容无误后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80%(第一次付款),货款的20%于第一次货款支付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支付。使用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付款顺延。 | ||||||||
6、技术标准: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以及《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 1214-2022,各项指标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 ||||||||
7、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
8、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 2023年11月09日 17点之前上传到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