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4-230431
一、招标条件
乌尔禾2000MWp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期工程)24MW/48MWh光伏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由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实施,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乌尔禾2000MWp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期工程)24MW/48MWh光伏储能系统设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建设单位为新疆正高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规模为240MW光伏电站,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置储能系统24MW/48MWh。场址光伏场区占用面积约7900亩,升压站占用面积约22亩。
2、招标范围:采购一套24MW/48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直流侧额定总容量不低于48MWh,功率不低于24MW,单个储能单元电池额定总容量≥6MWh,单个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功率≥3MW(与储能单元配套),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储能系统含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EMS)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4MW/48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集成并运输至现场,设备现场调试并配合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最终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质保期为自通过并网测试后2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采购数量:1套。
4、交货时间:2023年1月20日。
5、交货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电池、BMS( 储能电池管理系统)、EMS( 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等至少一项核心部件的生产制造能力。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BMS、EMS、PCS)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书,其中EMS、BMS、PCS系统需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供货电池单体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符合以下三项标准(①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②IEC62619标准③UL9540A标准)中至少两种。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至少1项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 )。
(2)投标人需提供储能系统集成所选择的电芯品牌厂商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储能电池累计1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锤储能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 )。
(3)投标人需提供储能系统集成所选择的PCS品牌厂商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储能项目累计50MW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量页扫描件)。
(4)框架协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2年(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且2020年-2022年(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均须盈利(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利润表中净利润值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中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7、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不存在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