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江津区省道S549线双宝至合璧津高速龙华下道段改建工程二标段所需商品沥青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工程资金及业主单位拨付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津区省道S549线双宝至合璧津高速龙华下道口段改建工程2标段起点位于江津区五举村,桩号为K3+150,终点桩号为K6+800,路线全长3.6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20.0m。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江津区省道S549线双宝至合璧津高速龙华下道口段改建工程二标段所需商品沥青混凝土。包含商品沥青混凝土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SBS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玄武岩) | AC-13C | 立方米 | 2856 | |
2 | SBS改性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立方米 | 3819 | |
3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立方米 | 35 | |
4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C | 立方米 | 4550 | |
5 | 0.8cm同步碎石封层料 | 0.8cm | 吨 | 850 | 含封层油 |
6 | 透层油 | 吨 | 20 | ||
7 | 粘层油 | 吨 | 30 |
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招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本次竞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竞标响应人不得因此向竞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竞标响应人所供应的货物品牌,必须与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品牌一致,否则采购方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标响应人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竞标响应人必须向竞标人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4、交货时间:合同供应周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 符合现行国家及企业国家标准,所有标准均可能更新,均以最新版本为准。需满足项目对沥青混凝土的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标准执行,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2 竞标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竞标人 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竞标人OHSMS18001-200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 供货期间商品沥青混凝土单价不调整。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与本标的物相近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至少1份,且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类似工程的商品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3、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竞标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标响应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