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嘉陵江流域河舒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安县嘉陵江流域河舒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发改发【2023】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安县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发改发【2023】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蓬安县嘉陵江流域河舒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监理 。
2.2 建设
2.3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其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新建河舒河生态护岸及生态堤防,新建湿地及河道岸坡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新建坡耕地生态拦截带及新建生态沟渠等。主要建设规模为:综合整治治理河舒河总长3.176km;新建河舒河生态堤防及护岸总长6.55km,其中生态堤防3.963km,生态护岸2.587km;新建人工湿地4处,共6330㎡;整治河舒河支沟(康家沟)1.44km;新建坡耕地生态拦截带767.50m;整治生态沟3条,总长1.74km,其中龙观生态沟渠长0.862km,青山生态沟渠长0.82km,居民房后林星沟渠长0.06km 。
2.5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内的监理服务 。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不少于 1 个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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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