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安区石庙子等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大安区石庙子等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水务发[2024]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大安区水利管理站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水务发[2024]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石庙子等2座小二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管理房等进行整治,详见本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1.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计划工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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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