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罚没物资处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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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7月10日09:00至2024年07月19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开具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书,并将货款按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书要求缴纳至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名: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竞买主体资格条件: (1)业务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服务的公司法人、事业单位和机关(提供有效的相关证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存证明)。 (4)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系统查询报告)。 (5)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其他要求:提供商务厅出具的 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承诺函)。 (7)以上证明材料应当由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材料不予接收)交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分局审核后盖鲜章,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公安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出具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 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照片.jpg 照片1.jpg 照片2.jpg 照片3.jpg 资产资源交易明白卡(竞租人版).pdf 资产资源系统竞买人使用手册.docx 评估报告部分第1页至20页.pdf 评估报告部分第21页至40页.pdf 评估报告部分第41页至60页.pdf 评估报告部分第61页至80页.pdf 评估报告部分第81页至100页.pdf 评估报告部分第101页至117页.pdf 物资处置清单部分第1页至30页.pdf 物资处置清单部分第31页至60页.pdf 物资处置清单部分第61页至90页.pdf |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