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水洛河稻城县省母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水洛河稻城县省母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3】5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稻城县水利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3】5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6500米,新建堤防5941米、穿堤涵管9处、梯步8处,清淤疏浚长度2395米。2.3: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2.4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工程范围内勘察、出具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一般变更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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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