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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仁寿县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EPC)标段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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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仁寿县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仁寿县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EPC)(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固恒工程技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寿县普宁街道陵州大道东二段296号,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内。

2.2 建设规模: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拟设置托位600个,总建筑面积25670平方米,其中眉山市东坡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160平方米,设置托位150个;青神县公办托育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设置托位150个;仁寿县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设置托位150个;眉山天府新区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510平方米,托位15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育业务用房、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教学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婴幼儿健康研究用房、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健康培训用房、营养厨房食堂等业务用房,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及管理系统等。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眉山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仁寿县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其中:托育服务业务用房1800㎡、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教学用房1750㎡、托育产品研发和婴幼儿健康研究用房800㎡、儿童早期发展综合健康培训用房1100㎡、监督管理用房(含信息中心、安保中心及消控中心)600㎡、营养厨房及餐厅1200㎡、服务管理用房(含接待大厅、晨检室、保健观察室、隔离室、母婴室、储藏室等)2550㎡,地下停车场2700㎡(约48个车位)等;配套相应电气系统、供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室外活动场地等。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800.00 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0727300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49985300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742000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并修正前期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配合工程预算、新增及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制作、配合竣工图设计制作,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符合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配合资料归档并移、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90日历天,施工640日历天)。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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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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