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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九寨冰川旅游分公司制氧设备处置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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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九寨冰川旅游 制氧设备处置
标的名称 大九寨冰川旅游 制氧设备处置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4920-16 转让底价 1.0029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8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2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 17:00。


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60 秒/轮,加价幅度为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系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 大冰川旅游 所持有的部分废旧资产转让,交易成功后由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 大冰川旅游 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2.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的规划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且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买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资产买卖合同》,也不得为此由拒不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6.受让方在《资产买卖合同》签署且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10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移交手续。

7.其他事项及披露信息详见《资产买卖合同》。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5-01-2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交易合同
资产明细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1个工作日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