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甲玛铜多金属矿尤隆布尾矿库临时用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甲玛铜多金属矿尤隆布尾矿库临时用电(招标编号:CNGZB-2025-163)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设备部分:箱式变电站(容量1000千伏安)四座(设备参数详见系统图);10kV柱上真空断路器四台(型号:ZW32-12FG/630户外智能隔离柱上分界开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经历和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