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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无人机巡线、巡检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新疆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无人机巡线、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呈现各场站设备运行状态,快速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升巡检效率与质量,降低运维人员数量,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发电效益。现东疆分公司计划建设一套以无人机巡检系统为核心,融合海康威视视频监控系统,能够覆盖各场站设备区域,精准识别并定位设备缺陷,实现智能化、自动化、集约化的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
 
2.2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2.3 规    模:新疆公司东疆分公司下辖4个风电场299台风机,4个光伏电站200MW装机容量(共计约66.97万块光伏组件),风电和光伏电站架空线路长约314公里,35kV开关站3座,110kV升压站4座,220kV汇集站2座。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2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自到货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实施与交付。项目初验合格后,系统将进行为期45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将进行终验。终验通过后,项目将进入为期3年的质保期。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因素、集控中心要求等)影响工期,将相应顺延。
 
2.6 招标范围:
 
(1)在东疆分公司集控中心及场站部署1套风电、光伏、线路、升压站无人机巡检系统所需的服务器硬件,并搭载1套风电、光伏、线路、升压站无人机巡检系统及软件,配备一套移动工作站;
 
(2)采购1套无人机及图像采集装备,包括无人机套装、搭载云台、移动基站、卫星通信设备、无人机备件、无人机各类保险、无人机保养服务等;
 
(3)完成各场站建模和系统配置,每个场站执行一次巡检服务,并负责招标人技术人员无人机巡检操作培训工作;
 
(4)负责招标人3人取得CAAC无人机飞行执照,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相关办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以上无人机巡线、巡检系统建设软件、硬件、服务的安装、调试、施工等所有工作,该系统需要融合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海康威视),后续根据工作需要接入集团无人机装备管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场站无人机巡检系统建设合同(合同范围至少包含风机巡检内容),且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5日9:00起至2025年5月6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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