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公司液氨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为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位于灵武市东南约48km、宁东镇以南约37km处、马家滩镇西北11.35km处;东北距鸳冯公路约5km,东南距石马公路约7.7km;东距麦垛山井田约1.2km。
2.1.2招标范围:
宁夏电力宁东公司两台机组脱硝制剂液氨采购(暂估1800吨)。
2.1.3总工期:365日历天,供货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暂定)。
2.1.4交货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运输租赁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或年度累计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4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