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3年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3年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2.5 服 务 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应有3个后勤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类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5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