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至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科动力(福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福建 至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建国电电力至善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拟在福建省三明永安市埔岭汽车工业园,依据项目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结合中科动力厂区内车间屋顶开发建设容量为17.94474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共设置三个并网点,并网点一、二、三均采用 10kV 电压等级并网,并网点一、二均采用“全额上网”开发模式。并网点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光伏电站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各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包括组件、逆变器和光伏子阵通讯箱)、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备案、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60日完成全部并网。其中,施工工期不得超过60天,以正式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基准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