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建安及道路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吉林长岭A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长岭县东岭镇、腰坨子乡,中心距长岭县县城约15km,占地范围面积约26.9km2,风机机位主要布置在场区中部,本项目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MW,塔筒高度160米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自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总规划容量300MVA,拟以1回220kV出线接入500kV龙凤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约12个月。
2.1.2招标范围:
包括不限于:
1、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道路工程和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新修道路总长约26.94km(新修建场区内1条进场道路,路线长2.31km;场区内14条检修道路,路线长24.63km)及场区内已有硬化路面修复,风机吊装平台20个;以及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附属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以及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验收移交前的运行维护,施工余土外运,为满足大件运输所需的场内道路清障、办证、协调及路面修整等事宜,并随时配合大件运输进行牵引等,还包括设计施工图中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20基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等,原材料及甲供材料等卸车及到货、卸货后的设备材料保管看护直至竣工投产移交,如发生丢失投标人自行负责;必须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施工。还包括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轮毂高度160m(混塔),转轮直径为193m的风力发电机组,包含电装调试及验收,并配合业主投产试运。
4、负责项目工程施工与地方关系协调,并支付相应的协调费和服务费等;负责项目质检验收、并网验收及相关专项检查等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用中,投标人已充分调研,保证费用的充足性,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规范,达到设计技术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须2个作业面同时进行风机设备安装,每个作业面需投入1台满足轮毂高度160米,机舱重量142吨起重要求的主吊及辅助机械,投标人须提供主吊自有或租赁证明,提供160米有效工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