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2024年电厂消防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9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2024年电厂消防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秦煤瑞金发电 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上坝村。距离赣县城区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公里和19公里。一期工程建设 2×350MW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8 年底投产发电;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高效二次再热机组于2021年底陆续投产。
瑞金电厂一期消防系统由江西省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办公区域消防系统由中国华优建筑工程设计院浙江分院负责设计,于2009年5月份通过江西省消防总队验收合格,并于2018年完成消防报警系统改造。二期消防系统由华东电力设计院 负责设计,于2021年底投入使用。
瑞金电厂一期和二期分别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管网。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目前配备有1辆8t水罐消防车、若干消防器材。
2.1规模: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
1)招标期间: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总价包干不调。
3)甲方对中标人每年进行年度评价,如年末承包商评价为优秀的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则甲方有权决定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下一年合同不再签订的,乙方自行负责其与所聘员工的劳动合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进场时间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者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承包商年度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1.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负责瑞金电厂所有建筑物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检修维护、日常巡检、定期测试和整改整治等工作;
2)负责瑞金电厂消防中控室的消防运行值班值守、日常巡查等工作。
3)负责对全厂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年度检测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江西 秦煤瑞金电厂2023-2024年电厂消防设备运行、维保服务采购。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5年以来至少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消防设备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2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备案截图证明,且服务类型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