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余干分公司第一批12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余干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余干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第一批12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和鹰潭市等地区,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政府机关大楼等公共建筑以及企业厂房等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体规划总容量为123MWp,分为若干个项目独立实施,其中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规划容量为121MWp,采用一户一并,380V全额上网模式;工商业屋顶分布式2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最终均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基建工程
(1) 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项目
1) 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 负责在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和鹰潭市等地区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或政府机关大楼等公共建筑,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完成国网云光e宝授权等手续。
3)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T接上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5) 投标人与项目范围内全部用户签订的协议中用户固定收益不得超过每块组件15元/年,合作期限均为25年。如超过此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运用招标人开发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项目基建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光伏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9) 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
10) 投标人须在每户光伏电站通过招标人安装验收、光e宝授权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后10天内,完成该户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 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1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人负责代招标人向用户支付并网后首个自然年的用户方固定收益、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并提交明细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总包报价中)。
14) 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基建部分报价中。
(2) 工商业屋顶分布式项目
1) 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 负责在浮梁县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企业厂房等房屋,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办理项目备案、并网手续;负责产权方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
3)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箱变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计量箱、汇流箱、电缆铺设、防雷接地、10kV设备、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并网以及调试等工作。
4)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厂房房屋结构承载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负责项目基建可视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光伏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7) 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签订购售电合同。
8) 负责完成后台移动终端监视调试、设备消缺、培训等。
9)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 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基建部分报价中。
2. 电站运维
1)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后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管理、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施工监护、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代招标人向国网公司支付运维期购电费,支付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统计汇总支付情况,并提交明细表以及相应发票后,由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该部分费用不含在运维费报价中);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运维部分单独报价,且运维合同单独签订。(该部分报价包含为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用。)运维期3年,运维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招标人可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2)项目运维期自各县域EPC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1.3其他
(1)★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 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为准。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容量进行调剂。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本批次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123MWp。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至少完成80MWp容量投产发电,否则考核合同总价0.5%,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3)建筑安装工程费需承包人开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需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勘察设计费和委托运营费需开具税率为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费用需承包人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开具的所有发票均需满足税务相关要求。
2.2其他:工期:自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