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1-3-148)
1. 招标条件
华能甘肃公司靖远热电2023年粉煤灰原灰销售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甘肃公司靖远热电2023年粉煤灰原灰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销售
2.2 项目概况: 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220MW燃煤机组。
2.3交货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粉煤灰原灰预计产量40万吨。
2.4交货时间: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计划安排,每天24小时随时交货。
2.5交货
2.6计量方法:以华能靖远热电 的地磅过衡为准。
2.7 招标范围:销售40万吨粉煤灰原灰。
注:粉煤灰原灰数量为估算量,最终以实际销售过磅数量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提供至少一项粉煤灰销售或拉运合同。
3.2.3 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粉煤灰存储能力。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