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煤矿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 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针对生活用电配套使用的7处低压配电室共计120路设备的安全使用、智能化监测、智慧型管理进行技术升级。
2.1.1.2由于生活用电量大,电缆敷设区域广,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面临着监控的时实性、及时性、有效性的痛点。
2.1.1.3为避免生活用电日常巡检出现盲区死角,对一些隐性的用电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辨识、不能被捕捉,增加了用电安全的巡检效率和维护成本。
2.1.1.4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电用电安全隐患远程监管 24 小时实时进行无死角的服务系统,对相关电气故障及显性尤其是隐性的火灾隐患进行监测和有效管控。
2.1.1.5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让日常维护巡检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提前发现可能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1.1.6通过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可以方便的对电缆沟中的电缆老化、破损、受潮、短路等人员无法检查到安全隐患,通过系统提供相关的数据可以实现轻松监测。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60天内。
2.1.4交货地点: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芨芨湖产业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标的物(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的合同业绩1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1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