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地面工程车维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地面工程车维修公开招标项目,包括对地面工程车类40台车辆进行日常维修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等,具体生产厂家的车辆型号与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①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②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应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注:2019年7月8日前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提供此证即可,2019年7月8日后获得此项经营项目的或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的备案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含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皮卡车(或轻卡车或装载机或重卡车或挖机)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长协类合同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结算证明)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2022年10月3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