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交货开始日起6个月交完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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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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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项目 |
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供货安装,包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IG54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低压CO2灭火系统、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煤场自动消防水炮、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备(含附属配套设备)等。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被保护区域布置图和相关资料,按照所供产品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提供完整的第一台机组特殊消防系统,包括该系统或设备本体及配套附属系统及设备的功能设计、产品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开通、交付使用、消缺及售后服务等涵盖配合现场二次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及验收调试的全部环节的服务,也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性能验收试验工作。本工程消防验收由招标人委托投标人组织进行,投标人负责该系统的消防报审及验收所需资料的整理、修改、提交,并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动探火灭火装置、煤场自动消防水炮、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备(含附属配套设备)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具有消防设备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2×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包含设计、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合同业绩3个,且均已验收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的合同扫描件;验收证明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14 16:44到2022-11-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