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 42MW+2×28MW+2×7MW 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 硝装置;建设 1 条年产 3 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主要生产有机肥粉剂。建筑物包括生 产车间(预混车间、发酵车间、陈化车间、粉碎包衣造粒车间) 、库房、办公楼和相关 配套设施。项目在建设中,环保设施按“三同时”原则配套建设。
工期要求:计划服务期:27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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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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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密山 市生物质综合 利用一体化项 目 EPC 总承包 |
1、本项目建设 42MW+2×28MW+2×7MW 生物质热水 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2、建设 1 条年产 3 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主要 生产有机肥粉剂。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预混车间、 发酵车间、陈化车间、粉碎包衣造粒车间) 、库房、 办公楼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在建设中,环保设施 按“三同时”原则配套建设。 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备材料 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保管、工程施工、联 合试运行、水土保持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 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 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 全及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初步设计说明书范围 内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及施工含勘 察设计(设备选型、工艺改造) 、制定节能方案、 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 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 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消防报审 等现场服务等工作。 |
计划服务期: 272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 期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 。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吉电股份 密山市生 物质综合 利用一体 化项目 EPC 总承 包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或明确的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不少于 2 个已 投产生物质项目总承包业绩,单个项目总容量不小于 42MW;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不少于 2 个已投产有机肥项目总承包业绩,单个项目年产 量不小于 3 万吨;投标人或明确的设计分包单位应具有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不少于 2 个生物质项目设计业绩,单个项目总容量不小于 42MW;均需提供 合同复印件、项目的投产证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 式以便核查) 。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