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泉发电厂全厂厂内噪声治理一阶段EPC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枣庄市
2.2.项目规模:1×140MW 2×330MW 2×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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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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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泉发电厂全厂厂内噪声治理一阶段EPC |
依据厂区环境噪音情况,进行全厂厂内噪声治理的工程设计、制作、供货和安装(含土建)、结构检测、调试、效果检验等工作,主要施工区域包含对厂界声屏障建设,660MW风机、输煤皮带区域、供热抽汽管道和辅助机房区域综合治理。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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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里泉发电厂全厂厂内噪声治理一阶段EPC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9.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台机组300MW等级及以上国内火电厂噪声专项综合治理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的业绩(非分包业绩)不少于2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关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16 16:08到2022-11-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