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南V场址海上风电场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半岛南海上风电基地 V 场址 500MW 项目。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建设规模:500MW 项目整体进度:本项目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
海上风电场 交通安全监 控系统采购 伴随安装 |
1、出具海上风电场交通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并通过海事主 管部门审核。 2、各子系统(包括:雷达子系统、 VHF 通信子系统、雷达数据 综合处理子系统、管理信息子系统、交通显示与控制子系统、 记录重放子系统、信息传输与网络子系统) 以及配套设备的采 购、安装和系统集成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设备安装工程准备、施工、检查、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 理,协调政府、海事、港口等相关部门并负责相关费用。 4、投标人应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协调及 费用等负总责。 |
1、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交经审核确 认 的 系 统 设 计 方 案。 2、2022 年 11 月 30 日(暂定) 前安装 调试完毕。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 原则上不接受代 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 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 具有近 5 年内(2017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2 个及以上海事、海洋系统软件开发或集成 相关项目成功运行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