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发电余煤清理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邹县
2.2.项目规模: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县公司”)位于山东省邹城市西南约10km的唐村镇,公司北邻唐村煤矿,西南接潘官庄,西靠双村,东与侯庄为邻。地势开阔平坦,地面标高在47至55m之间,地面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地面自然坡度约5.6%。邹县公司是山东电力网的主力公司,现有装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4日和2007年7月5日建成投产。邹县公司共有四期机组,本期为第四期机组(以下简称四期)。本期运煤系统独立运行,燃煤基本采用铁路运输。厂内有2套FZ1-2A型单车翻车机系统,于2013年12月正式投入接卸运行。2019年先后完成了2台翻车机适配C80E新车型改造,目前可接卸C80及以下车型和混编重车货列。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开工后30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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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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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煤清理系统供货及安装 |
余煤清理系统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余煤清理系统供货及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1-15 17:30到2022-11-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