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东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023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27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东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023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东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023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 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2.5 服 务 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为保障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将常日班线路及三班运行车线路通勤车线路交由投标方承包服务;另外考虑小车驾驶员紧缺,拟外聘专职小车驾驶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但分为两个部分。部分1:2023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部分2:2023年度职工基建通勤车租赁服务。部分1和部分2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