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镇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沃能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星海镇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拟建场址所利用农业示范园区总面积约1900亩,本期总建设规模60MWp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
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配合验收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初步设计范围执行。依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工作范围 |
完成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照明、安防系统、生活用水引入、进站道路、污水排放点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及电网公司的评审,初步设计电网公司的评审。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本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的光伏方阵区布置应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范围内,不能越界。 |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
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导地线、塔材、光缆及金具、附件、金具、挡鸟版、驱鸟器、防鸟刺、接地、电缆及终端、三牌(标识牌、警示牌、塔号牌)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 |
建筑及安装、 调试范围 |
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基础工程、杆塔工程、附件安装、导线架设、光缆熔接及测试、电缆工程、线路参数测试(共建+3回自建线路)、试验、验收、试运行、环水保施工、原材料取样和送检、移交等工作 |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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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临时性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 共建线路所有的钻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 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地质灾害、社会稳定性报告、环评、水保、压覆矿产、林评、草评、土地复垦等涉及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 共建+3回自建线路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 |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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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线路并网运行三个月(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规程规范及宁夏电网要求。 |
本工程属于“交钥 匙”工程 |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及可研设计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
设备质保期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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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质保期两年,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
工程资料移交 |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于项目投产后,三个月内完整移交招标人。(资料六套) |
设计标准及验收规 范 |
本工程以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
办公、住宿 |
在施工期内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3.4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计划工期
2022年 12 月15 日-2023年5月14日 (并网运行)(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总工期为:15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5.竣工验收依据
本工程以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 11 月25日18:00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