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为市中电建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9-340225-04-01-780415,2210-340225-04-01-855435/350582/56809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为市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无为市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无为市泉塘镇、红庙镇、石涧镇、洪巷镇。
2.2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无为市中电建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 项目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泉塘镇、红庙镇、石涧镇、洪巷镇。
(3) 建设规模:交流侧额定容量 99.45MW。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83 日历天。2023年1月30日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时间:2023年6月30日。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前期手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调试、试验和检验、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等全部工作。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环评、水保、军事、林业、文物、电力接入、地灾及压覆矿、临时用地报批、土地租赁协议、消防等。
(2)勘测设计:勘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及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完成光伏发电场主体、开关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的测绘、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专题勘察报告。完成光伏发电场主体、开关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及竣工图。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
(3)设备采购:完成所有光伏场区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开关站场区(含全部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及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等)、送出线路、对侧升压站间隔等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组装、验收、管理配合调试等;同时负责对甲方供应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造、协调、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等。
(4)建安施工、调试:本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及调试(含场地平整、桩基础、支架、集电线路、杆塔、箱变、道路、排水、围栏等所有工程)、开关站内设备基础、设备安装、试验、调试施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及调试(含全部一次、二次设备及装置、通信及远动设备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等)、道路(场内道路、运营维护用道路等)施工,绿植种栽、绿色植被恢复施工,环保专项施工,水保专项施工等。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5)接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线路改造、对侧变电站改造等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以及所涉及的土地政策处理协调、试验验收、并网手续、电力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征、租地办理:光伏场区、临时占地所涉及到的所有占地费、补偿费、协调费等费用及手续办理。
(7)并网及试运行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与当地电力部门对接、电力接入办理、并网手续及验收、倒送电工作、配合完成试运行(首批、全容量)、工程尾工、消缺整改、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
(8)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工程应开展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质监、节能、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并网和工程档案等竣工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电建股份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9)工程协调与服务:完成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所有开工许可证件办理);投保建设期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开关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及整定、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调度、通信协议、供电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消缺、培训、验收等)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送出工程的建设、协调、配合;协助开展技术质量监督、电力质量监督工作,并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及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负责实施过程中涉及所有外部对接的协调和批件办理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协调费、服务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包括国家、省、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10)安全文明(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光伏场区、开关站、临建设施等施工现场、施工生活区域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应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承担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单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B证),且担任过单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负责人姓名的,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2022 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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