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 藤县大黎二期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藤县大黎风电二期项目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大黎镇,主要利用大黎镇北侧及东侧罗猪顶~白竹顶~高山顶一带山脊及山包区域。场址内拟利用区域山顶海拔在380m-800m之间。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0°31"53.96"",北纬23°57"36.18"",场址中心距藤县城公路里程约101.5km,距梧州市公路里程约133.5km。藤县大黎风电二期项目200MW与近区规划建设的宁康风电二期150MW、藤县大黎风电三期150MW共建一座220kV风电场升压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翡翠站,新建风电场升压站-翡翠220kV线路。
招标范围:采购单机容量4.55MW-5.0MW,叶轮直径190m-195m,轮毂高度110m-140m,总容量为200MW(总容量允许偏差不大于2%)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调试、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含设备运输);风机机舱、叶片、轮毂等大件设备运输至指定堆场交货,电缆、螺栓等附件在风电场内指定地点交货,风机设备工装装车、返厂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计划交货期:2023年2月20日前首台风机交货;2023年3月30日前累计交货15台风机;2023年10月30日前全部风机交货,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