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15.27405MWP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利用海港区内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农村户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计划建设规模约为 15.27405MWp,光伏电站拟采用额定功率为550Wp单晶硅组件,采用17kW~110kW等不同规格的组串式逆变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最终已设计为准)。光伏发电单元所发直流电通过逆变器就近低压并网,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配合完成户用部分开发、屋顶租赁协议签署,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电网并网接入手续办理、设备(甲供组件12152块)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二次倒运、接卸、到货验收、仓储保管、施工(含屋顶加固、部分混凝土屋顶防水制作)、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消缺、档案归档、移交生产、结算审计等全方位的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工作。
2.1.3工期:总工期为150天。
2.1.4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