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曹妃甸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实施范围为公司主干路(公司1号门至管理中心路段 ),主干路长1460米,道路两侧共98盏路灯,灯杆间距30米,道路两侧均为绿化地。主干路的路灯灯杆高度 为15米。每10个灯杆设计1套雾化降尘系统,每个灯杆设计20枚喷头。
2.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区6+煤码头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曹妃甸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
2.5.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采购范围包括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主干路(公司1号门通 往办公楼的道路)的98个灯杆实现雾化改造,以及实现以上内容所涉及的设计、交货、开箱、安装、调试、试 运转、性能考核及验收、操作人员培训、保质期间的服务,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最终确保工程按照本委托 人要求和工期要求正常投入运转。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5天,工期说明: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曹妃甸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港口企 业洒水控制系统建设或改造合同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或项目验收证明, 验收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须提供 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年社保缴费证明(2019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
(5)投标人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兼任,安全负责人须为专职人员): 1.1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 1.2安全负责人要求 :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 );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2 15:00:00时至2022-11-28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