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 邯峰电厂2023-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3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 邯峰电厂2023-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内容:为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对华能邯峰电厂绿化和保洁工作进行外委。采购范围包括:厂区绿化养护,绿植花卉租摆,非生产区域卫生保洁,场馆服务,以及厂区便道区域卫生清理等。
2.3服务期:总服务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河北 邯峰电厂2023-2025年绿化保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绿化和保洁服务两个方面的业绩,每方面业绩的工期均不低于半年,且至少一份合同的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其它能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