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0MW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循环水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建设2×460MW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即2台燃气轮发电机组配2台余热锅炉、2台抽凝-背压式蒸汽轮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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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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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取排水工程 |
取水流道及相邻一期流道改造;排水口建设;循环水泵房的改造;新建一套电解制氯系统;泵房设备、电力电缆安装调试;配合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原有设施的拆除;循环水取排水管道与阀门井转换井的施工与安装;新增电解制氯系统取排水管道施工;泵房与沿线道路、绿化、管线、电缆沟、木栈道等的拆除与恢复;配合燃机项目整个系统的调试。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取排水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沿海港口航道工程(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和1项类似市政供水或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23 15:47到2022-11-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