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范围内,风场位于南昌市城区东北面35km。江西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50MW,本期拟安装30台单机5MW风电机组。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大监理、小业主”原则,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质量、进度、造价)、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进行。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监理单位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全过程(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建筑及场区道路、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及 制度规范要求,在所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合同签订、开工准备,以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的全部设计内容进行监理并参与工程全过程的设计优化工作。按照施工时间节点对施工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进行监理,参与工程全过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投产验收等监理;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到货验收工作等;同时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应负责由监理完成的相关工作。
2.1.3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资格证书。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