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停车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委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北行审备〔2022〕2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唐山市智慧泊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唐山市市委院内。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54.57㎡,采用垂直循环式停车设备(含主体钢结构),立体停车设施共七层,8组设备,总高度14米,规划96个机械车位(占用地面停车位36个)。同时建设配套电气电缆、自动控制设备等设施。
2.1.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1.4工程质量:设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 招标范围:唐山市委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交付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提供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钢结构设计)、技术服务等;
②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及智能化系统(含配套设施)、主体钢结构及结构加工图深化设计、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运输及安装、培训及保修等;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④手续办理:负责项目前期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报建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并承担所 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⑤上述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 设单位交付使用。(以上内容必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垂直循环类机械停车设备不低于7层)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已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证合一的生产厂家可提供最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安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建安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备制造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最多由三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垂直循环类机械停车设备不低于7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已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证合一的生产厂家可提供最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 年11月 25 日 9 时至 2022 年12月 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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