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风光一体化项目电站2022-2023年度运维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清水江水风光一体化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及黎平县, 项目本期建设 三个光伏电站分别为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黎平县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黎平县九 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其中, 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锦屏县固本乡。黎 平县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黎平县大稼乡。黎平县九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项 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九潮镇境内。
锦 屏 县 青 山 界 农 业 光 伏 电 站 站 址 中 心 点 位 于 东 经 108.86861709° 、 北 纬 26.50275316°,行政隶属于固本乡,站址位于锦屏县固本乡北面约 7.2Km 处的上体上部及 顶部区域。场区中心距锦屏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41km,场区总体为高原构造剥蚀、侵蚀切割 的低中山山地地貌。场地主要坡朝向北及南,坡度为 15°~30°。场区东南侧约 3.2km 为 县道 866,场区至县道 866 有乡村道路连接,交通条件较便利。
黎平县大稼平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黎平县大稼乡。项目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 108.78795140°、北纬 26.35775438°,行政隶属黎平县大稼乡。站址位于黎平县大稼乡西 面约 5.8km 处的山体上部及顶部区域。项目场区海拔高程在 1240-1380m 之间,场区中心距 黎平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36km,场区总体为高原构造剥蚀、侵蚀切割的低中山山地地貌。场 区东南侧约 3.2km 为县道 866,场区至县道 866 有乡村道路连接,交通条件较便利。
黎平县九潮定八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州黎平县九 潮镇境内, 项目站址中心点位于东经 108.73944257°、北纬 26.17307195°,行政隶属于黎 平县九潮镇, 场地海拔高程在 780~1280m 之间, 最大高差约 500m,场区中心距黎平县县城 直线距离约 20km,距九潮镇镇直线距离约 5.0km,场区总体为构造剥蚀、侵蚀切割的低中山 山地地貌, 场区南侧约 5km 为省道 S308,场区至省道间有乡村道路连接, 交通条件较便利。
本期共建设光伏 350MW,包括锦屏县青山界(150MW)、黎平县大稼(100MW)、黎平县九 潮(100MW),计划于 2022 年建成投产。
青山界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 150MWp,直流侧 182.2565MWp,交流测 129.15MW,全部为 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预计运行期 25 年内的总上网电量为 379154.75 万 kWh,平均年上网发电量为 15166.19 万 kWh,平均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 832.13h。
大稼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直流侧 124.4678MWp,交流测 88.2MW,全部为 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预计本期光伏电站在运行期 25 年内, 总 发电量为 262791.28 万 kWh,年平均发电量为 10511.65 万 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844.53h。
九潮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直流侧 124.4678MWp,交流测 88.2MW,全部为 单晶硅电池组件。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预计运行期 25 年内,总发电量为 262791.28 万 kWh,25 年平均发电量为 10511.65 万 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844.53h。
接入系统:九潮 110kV 升压站( 100MW 光伏) 建设一回 110kV 线路至大稼升 压站、大稼 220kV 升压站( 100MW 光伏) 建设一回 220kV 线路至青山界升压站、 青山界 500kV 升压站( 150MW 光伏) 建设一回 500kV 线路至三板溪水电配套 500kV 升压站,最终接入国网湖南电网,且青山界 500kV 升压站由国网华中网调直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中标单位为青山界光伏电站安排 12 名满足要求的生产运维人员、大稼及九潮光 伏电站各安排 8 名满足要求的生产运维人员负责电场现场生产运维工作, 共 28 名生产运维 人员。生产运维人员须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电网调度资格证等证书, 参与电场现场生产运 维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
2.2.2 负责光伏电场内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 及定期工作台账, 配合做好涉网安检, 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站标准体系建设(含 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3 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设备巡 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 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 报告;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4 设备定期工作、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5 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 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2.2.6 配合电场进行电力市场营销。
2.2.7 每个场站至少提供一名厨师、一名司机(发包人指定) 和一名服务员, 提供食堂、 安保、驾驶、绿化、保洁、物业等服务。
2.2.8 运维承包单位为发包人每个场站的 2 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负责食堂设 施维护维修及燃气、饮用水(含办公)等日常消耗。
2.2.9 运维承包单位须为每个场站配备一台四驱、 2.0L 以上排量、使用期限未超过 2 年 的现场运维车辆,共 3 辆运维车辆。
2.2.10 发包人每个场站为运维承包单位提供 3-4 间住宿房。
2.3 委托运维标准
2.3.1 运维委托标准与要求详见第四章“承包方的义务与责任”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
2.4 委托年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书面 通知为准)。
2.5 招标方式
采用“总价承包”的招标方式,总价承包费用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 用、税金、利润和风险等费用(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在合同执行期间, 无论发生何种变 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 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 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 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 款。为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 并在合同费用中考虑风 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设备承修类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及以上。
3.2.2 投标人必须具备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或新能源管理服务、或新能源项目运行维 护和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或具有同类型维护运行经验。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相关业绩:投标单位近 2 年应具有 1 个及以上已投运新能源项目的运维业绩(必须 提供合同或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所有运维人员应具 备 2 年以上光伏电场运维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无
3.6 项目经理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且已经服务 2 年;项目经理应有 2 年以上光伏电场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 2 年以上的项目经 理;项目经理必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主要人员:
3.7.1 光伏电场拟参与的运维人员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备 2 年以上光伏电场运维管理 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
3.7.2 运维人员进场前必须全部持有高压电工作业合格证。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