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航空服务部日用百货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385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负责为员工餐厅管理部、设备维修公司、机关办公室、广州营业部、碧花园培训公寓管理部、明珠酒店和明珠洗涤中心7家单位提供日用百货类商品配送。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序号 需求部门 服务 1 员工餐厅管理部 大厦餐厅: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5楼、6楼; 白云餐厅:广州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166栋; 培训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278号培训中心院内南航招待所2楼; 乘务餐厅:广州市白云区岗贝路218号南航大酒店乘务公寓负一楼; 南区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二楼员工餐厅; 空勤餐厅: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明珠大酒店3号楼; 机务餐厅: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 北区餐厅:广州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 碧花园餐厅: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山前大道189号; 2 设备维修公司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横十一路2号 3 机关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南云东街4号三楼 4 广州营业部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3号楼103室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明珠酒店三号楼201室 广州市机场路飞云东街21号 广州市机场路岗贝路218号 5 碧花园培训公寓管理部 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189号 6 明珠洗涤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 7 明珠大洒店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二楼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交货期:招标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提前1日将订单以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及2022年以来开具的任意一份结算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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