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行政区消防水池建设及院区步道升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为了保障五强溪水电厂行政区消防安全,现需进行消防水池建设以满足消防需求;现有 部分院区步道原设计已不能满足现需求且有部分路段出现损坏,需进行步道升级。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消防池改造;
2.2.2 院区步道升级;
2.2.3 其它零星项目。
2.3 工期要求
计划完工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之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施工业绩: 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
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
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
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