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风电公司福安市区域户用一期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含五年运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福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仙游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为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下辖地区,利用区域居民住宅等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安装,初步计划一期装机容量100MWp(为框架总容量,以实际确认为准),具体施工乡镇位置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利用各项目已有的上网通道,采用发电方式农户为“全额上网”。
本工程组件采用540Wp及以上且转换效率20.9%及以上单晶硅组件。
2.1.2招标范围包括: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招标县域内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市场开发协助、设计、供货、安装、并网及运维服务,并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分布式光伏电站从寻源筛选、签订合同、政府备案、市场开发到并网发电相关备案手续等。具体如下:
2.1.2.1市场开发要求开发整县区域户用光伏:协助招标人选取意向农户并核实房屋结构、年限、面积、产权证或无违章证明、客户信息、客户征信情况(如需),提供荷载满足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政府备案,收集与并网相关的所有资料等。开发施工进度及容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1.2.2投资要求:按照招标人光伏电站投资的边界条件,施工移交满足投资要求的光伏电站产品。若协助选取的开发点发电量未达目标值,中标方应补偿差额(含农户任何违约造成的发电量不达标均包含补偿范围内)。
2.1.2.3技术要求 :满足光伏电站安装的建筑功能、结构安全、材料要求、防水功能、安装工艺、电气标准要求等。同时满足福建地区抗台等要求。
2.1.2.4整县区域户用光伏电站安装及验收要求:每个户用光伏电站作为一个发电单元进行交付,每个户用光伏电站产品部件含组件、逆变器、并网柜、计量箱、支架、交直流电缆、金具、电缆冷缩终端、满足电网接入配置要求的设备等所有用于该产品能够并网发电的设备及材料、荷载证明文件、政府备案文件、光伏电站安装施工、接地装置施工、接入系统施工、各种验收、移交、质保期服务,发电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不足应补偿差额(未维护期间除外);
2.1.2.5 信息化平台要求:提供满足整县区域光伏全过程管理的信息平台,并按照《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网络通信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至福建公司监视中心。在信息化平台中数据所有权归属于招标人,中标人运维期结束后要做好信息平台数据的移交工作。
2.1.2.6运维服务要求:负责整县区域户用光伏电站产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测温、组件定期清洗、定期维护保养,以及设备设施的各类消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按照技术监督标准执行)、电站故障抢修、隐患治理、防台防汛等、定期开展无人机测温巡视、屋顶渗漏处理、废旧物资的处置(如需要)、雨排水系统疏通及清理、组件及电气元器件的更换、接地系统的检查维护及测试、电站蓄电池的定期维护(如有)、网络安全设备的维护与故障处理;光伏电站关口表抄表、电费结算、做好与当地电网、业主的关系维护等。保证光伏电站稳定发电,若年度发电量未达招标文件要求则中标方应补足差额部分收入。投标人保证发包人资产安全、完整,项目运行期间的财产保险由运维商按发包人集团公司对投保险种的要求等负责投保,负责理赔,保险收益归投标人所有。
2.1.3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其他:2.2.1 开发安装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2.2 开发施工进度及最低容量要求: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至少成功协助签约合格用户不少于500户,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不少于50MWp光伏电站产品安装及并网发电;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低于100MWp光伏电站产品安装及并网发电(招标人要求的除外)。
2.2.3 运维期限:首批光伏电站产品交付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结算按实际交付容量的服务期限计算)。
2.2.4交付要求:按照每月建设完成的屋顶光伏电站的容量或每完成不低于5MW(含5MW)屋顶光伏电站的容量向招标人进行分批次交付。
2.2.4 招标人验收时间:中标人按交付要求向招标人交付的光伏电站,招标人正常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2.2.4 质量要求: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质量要求。
2.2.5安全管理
2.2.5.1 招标人对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投标人在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下,对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直接主体责任。
2.2.5.2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承包工作,对其施工、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分包的项目,履行招标人外包项目的管理制度要求,对维护电站现场检修、技改、事故处理及日常维护过程负安全管理责任。
2.2.5.3施工、维护期内人员安全及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他人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2.2.5.4招标人、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落实权力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要求五级及以上。
(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独立承担3MWp 及以上光伏 EPC 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3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3MWp及以上担任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安装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