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24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镇义和塔拉风电场
2.2.项目规模:义和塔拉风电场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义和塔拉镇,金风机组装机容量10万千瓦,安装金风1.5MW直驱机组66台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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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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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塔拉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24个月)项目 |
义和塔拉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本次机组备件联储服务周期为2年 。 |
500 |
本次采购后签订合同采用“签一续一”的方式,先行签订一年期合同,在首年合同期满前买方对卖方服务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签署次年合同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义和塔拉风电场金风GW77-1500机组备件联储采购(24个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备件销售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须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业绩列表不能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28 14:00到2022-12-0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