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亚硫酸氢钠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45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3年亚硫酸氢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2.2 规 模:华能玉环 海水淡化处理系统一级反渗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需使用亚硫酸氢钠作为还原剂,以中和一级反渗透进口的氧化性物质,保证一级反渗透膜的正常运行及使用寿命;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2023年亚硫酸氢钠采购;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大麦屿;
2.5 交 货 期: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化学品送到现场;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华能玉环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估用量的亚硫酸氢钠240吨,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销售授权书,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亚硫酸氢钠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所投亚硫酸氢钠的检测报告,须按GB255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标准内容对所投亚硫酸氢钠进行逐项检测。检测报告封面须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或能证明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标识,如检测报告封面无上述标识,则须提供含上述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