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超市外承包经营项目(5年)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仁市十五中食堂、超市外承包经营项目
经营方式:中标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经营期限:签合同签订之日5年,配合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交付。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铜仁市十五中食堂、超市餐饮加工制作、食堂物资和库房管理、食堂安全 文明卫生管理、配餐服务、食堂设施和设备维护管理、食堂后厨垃圾清理与处置及 学校超市运营管理服务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点00分至2022年12月05日17点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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